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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金峰律师 发表于 2008-4-22 10:57

如何向开发商要求办理房屋权属证书?

因为开发商原因没有能够及时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情况在现实中比比皆是,但业主真正诉诸法律的却并不多见,原因之一就是业主苦于对法律的不了解,忌惮于诉讼程序的复杂。下面就通过诉讼程序要求开发商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大概流程做一详述。

一、业主必须准备的证据资料:

    1.业主身份证,证明业主作为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
    2.开发商(售房者)的企业注册基本资料(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证明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该份资料可以在北京市工商局网站上查询打印。
    3.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地产预售契约》。确定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业主支付楼价款的发票或收据。证明原告已依法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
    5.开发商向业主发出的入住通知书。证明业主的入住日期,以确定开发商应为业主办理房产证的日期。
    6.其他证据材料。

二、撰写民事起诉状

    迟延办理房产证案件原告可以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1)判令确认涉诉房屋归原告所有;
    (2)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涉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从合同约定的办理房产证日期至原告实际取得房产证之日;
    (4)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向管辖法院立案

    法院是根据原告购买住房所在地来确定,根据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原则确定。
    原告携带证据材料(原件带上备查),复印一式三份,(一份交法院,一份交给被告,一份留在自己手中)自行至法院立案,缴交诉讼费用。法院立案后会给原告一份立案通知书。然后,原告等待法院的传票开庭。

四、开庭等待法院判决

    法院开庭一般按照法庭质证、法庭辩论的顺序进行。法庭质证即对双方提交的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原告实事求是地回答就可。法庭辩论阶段,原告可以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论述。

五、 拿到法院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原告拿到法院的一审判决后,如果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之日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如果一审觉得满意,待被告方上诉期满后,即可要求一审法院出具判决生效证明,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生效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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