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府's Archiver

admin_hhc 发表于 2007-10-16 15:05

论坛版友申请版主适用方案

[size=4]一、版主日常工作 <BR>

1、积极、快速、有效地回答板友的提问。引导新手自助解决常见问题。 <BR>

2、将有保存价值的帖子设置精华,以方便大家快速查阅。<BR>

3、删除或转移与本版无关的贴子,以保持版面的清洁。 <BR>

4、能够常常发表原创、整理或是转载好文章,引导大家讨论新事件。 <BR>

5、积极地到版主交流区与各位版主交流与勾通管理心得。 <BR>

6、对于商家帖子,不得内部同意,不得加高亮,加精,对版面有利帖子,可适当高亮,精华。<BR>


二、版主申请需知 <BR>

1、热爱海州府论坛,对论坛工作具有浓厚的兴趣和饱满的热情;能保证有充足的上网时间(每天两小时以上)来管理论坛。 <BR>

2、请仔细阅读“版主守则”和“版主日常工作”,确定您能遵守这些规则,自信具备当版主能力。 <BR>

3、在本论坛注册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三个月,申请人发帖量大于1000帖;在线时间过半千,如有特殊情况可以视情况而定。申请核心或者专业性论坛必需要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应用经验,或从事相应的工作。 <BR>

4、有思想,观察力敏锐,能很好地把握栏目的主题方向,并与板油相处融洽;必需有“要就不做,要做就做最好的”的信念。<BR>

5、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及修养,具有认真、踏实、负责的工作态度;<BR>

6、申请人应在论坛表现良好,无严重违反论坛规则记录,3月内无版面封权记录;<BR>

7、自愿接受论坛管理人员及板油的监督,遵守论坛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论坛统一管理,自觉维护论坛形象。<BR>

三、版主申请流程<BR>

1、在意见与建议里发帖申请,并介绍自己,让大家更多地了解你并发表看法。 同时站内短消息给管理你申请版面所在区的超级斑竹,和超斑交流。<BR>

2、在你所申请的版块里积极发帖和回复板油问题,让大家认可你的热情与能力。 <BR>

3、正式任命后,需以邮件、形式发送真实的申请资料到指定邮箱。(论坛管理员邮箱即可)或用即时聊天工具发送资料,包括: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工作单位、所担任的版块。(并保证以上资料全部真实)。<BR>

四、版主批准办法 <BR>

1、从发帖申请日起,原则上任命为见习版主,为期15天,有突出表现者,经其他版的现任版主推荐,可考虑减免考察期。<BR>

2、考察期期间,或考察期后在斑竹交流区发帖报道。 <BR>

3、获批准担任版主后,有板油对其管理提出异议,并经现任管理员和管理其其所在版块超斑决议认为不合格者,取消版主资格。<BR>

4、版主需掌握版面操作意识。(由论坛管理员跟版面老斑竹协助辅导、考核)<BR>



五、版主的离职 <BR>
1、除特别声明外,7天内没有登录论坛,算自动离职。<BR>

2、无法在版主间建立团结,影响合作的,一律解除版主权限。 <BR>

3、因各种原因无法再管理论坛的,请到“斑竹交流区”发帖提出辞职,算正常离职。<BR>

4、其它有违反本论坛发帖规则、版主职责、或法律规定的,一律解除版主权限。 <BR>

5、版主正常离职后,三个月以后方可重新申请版主职位。其它方式离职的,不再审批为版主。<BR>

6、版主请假:版主如果因某种原因需要请假,可以向管理本版的超斑和管理员提出,允许后假期生效。(未经允可的休假视为无效)<BR>
  
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版主将受到警告,暂停权限,直至撤销权限的处罚: <BR>
  
    a、有重大言行失误,危害海州府声誉及利益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撤销权限,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BR>

  b、版主违反论坛的有关规定和法则,一律视为严重失职。示情景轻重将被警告,勒令道歉,暂停权限,撤职的处分。 <BR>
  
    c、如果有明显的不公正行为,滥用职权行为,或利用职权对板油进行打击报复的,或党同伐异,煽动板油对立的,将被视为失职。示情形轻重将被警告,勒令道歉,暂停权限,撤职的处分。 <BR>

  d、版主在非管理版面的违规行为将等同于本版进行处理。 <BR>

  e、版主连续7天没有登陆,或者连续一周没有对版面进行管理被视为严重失职,意味着该版主自动放弃版主权限,论坛有权考虑解除其版主资格。 <BR>

  f、乱用版主发言发布私人信息的;示情景轻重将被警告,暂停权限,撤职的处理。<BR>

  g、版主的权限不可转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取消版主资格(除因客观原因,得到论坛批准同意)。 <BR>

  h、保管不当导致密码和管理权限丢失者,撤消版主权限,保留申诉权限。经管理员确认不是个人外借行为后将予以恢复,同时根据是否对论坛造成不良影响而给予相应警告或严重警告处理; <BR>
 
8、版主职责是公证地引导板油,针对符合本版定位的话题,展开讨论。因此,版主不适合以版主的身份,在其管辖的版面内,发表带有强烈倾向的帖。 <BR>

  {举例说明:如果A版主,在其管辖的版面内,发表一篇题为“我们是否该做第3者?”的帖子,内容大概为“我们是否该做第3者有几方面观点.....欢迎大家展开讨论“,这样的举动被认为是合适而且必要;反之,如果他在其管辖的版面内发表诸如“强烈要求做第3者”,这样,则被认为是不符合原则。如果版主需要转帖该类带有强烈倾向性的帖子,那么必须同时转载相反观点的文章(也可合并成一篇文章),而且其得到的待遇(推荐、加亮等)应均等。}<BR>

附说明、关于管理人员组成  <BR>

管理协会(管理员及超斑):对论坛重大事情进行商讨<BR>

管理员:社区总管、站务管理。有权直接处理任何一级版务和人事;任免权归管理议会。负责分版版主的人事工作(任免、奖惩、提拔、推荐等),负责活动事务和人事工作,直接管理违禁言论和处理普通会员。<BR>
人员:admin_hhc
<BR>
超级斑竹:协助管理员工作;配合管理员管理版面,在管理员缺席时行使代管理员权利;直接负责版务事务和人员管理,负责各自分管部门事务。<BR>
督促斑竹管理好版面,斑竹行为不符合斑竹规定,视情况给与提醒,警告,撤消处理,但版内出现问题,帖子有问题等,看到也需处理,斑竹不能解决的,超斑亦代处理。<BR>
人员:凌晨三点dё蓝、cjwl<BR>

斑竹:管理版面,利用自己的特长带动版面人气,对版面帖子进行考核,处理标题及违规内容,定期删除过期帖子……(具体参照斑竹管理条例)
人员:各版斑竹<BR>

特别说明:<BR>
斑竹对于置顶,精华,高亮等,不得随便操作,对于论坛有益的,可适当加亮,加精,有必要置顶的,可置顶显示。超级斑竹可本版,区版置顶,但也不得随便加,加精加亮也要慎重!!!全区置顶的需要通过管理员,否则全部撤消,并连带撤消其斑竹职位……<BR>

事情处理过程:<BR>
1、一般事情,斑竹处理;<BR>
2、斑竹不能处理,向超级斑竹告知,交由超级斑竹处理;<BR>
4、超级斑竹不能处理,向管理员通报,管理员处理;<BR>
5、重大事情,管理员不能解决的,上报管理协会处理。<BR>
注明:如遇重大事情,可直接与管理员联系。[/size]

小强 发表于 2007-10-16 20:42

YC19YC

﹏CD漪唲○ミ 发表于 2007-11-27 20:18

YC36YC 给偶直接来一个吧
申请好麻烦的- -#

admin_hhc 发表于 2007-11-27 21:36

回复 3# 的帖子

需要重新发帖申请的,注明是哪个版块哦YC50YC

斑竹申请<BR>
[年龄]:<BR>
[网龄]:<BR>
[兴趣、爱好或专业特长]:<BR>
* [社区注册时间]:<BR>
* [论坛级别]:<BR>
* [申请版面名称]:<BR>
* [在线状况(7天/周)]:<BR>
* [平均每天在线时间]:<BR>
* [申请理由]:

幽意 发表于 2007-12-1 10:16

YC25YC 猴子

幽意 发表于 2007-12-1 10:16

YC21YC 支持一下

再次释放 发表于 2007-12-1 11:11

一版主咋那复杂年

小强 发表于 2007-12-1 11:18

回复 7# 的帖子

每个地方都有规矩的啊,你说是啊?古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YC35YC

一棵小风 发表于 2007-12-4 21:01

我来申请YC36YC

公主 发表于 2007-12-5 11:54

规矩可以改~可是一旦指定就要遵守,不然岂不乱套?

秋天的海 发表于 2007-12-17 13:51

YC59YC YC59YC YC59YC
那我不是早了,有没有简单点的
YC17YC YC17YC YC17YC

小强 发表于 2007-12-17 13:57

三、版主申请流程
1、在意见与建议里发帖申请,并介绍自己,让大家更多地了解你并发表看法。 同时站内短消息给管理你申请版面所在区的超级斑竹,和超斑交流。
2、在你所申请的版块里积极发帖和回复板油问题,让大家认可你的热情与能力。
。。。。。。YC33YC

枫树下的星 发表于 2008-1-17 18:00

偶也申请。。。。。。YC21YC YC21YC YC21YC

小白 发表于 2008-1-18 20:01

申请版主!!

[年龄]:28

[网龄]:8年

[兴趣、爱好或专业特长]:上网聊天,游戏,论坛。喜欢旅游。

* [社区注册时间]:2008-2-18

* [论坛级别]:新人

* [申请版面名称]:交友征婚

* [在线状况(7天/周)]:35小时

* [平均每天在线时间]:5

* [申请理由]:1.我有做斑竹经验

               2.我对网友的心里把握有度

               3.我有信心和能力管理好我的版面

[[i] 本帖最后由 小白 于 2008-1-18 20:02 编辑 [/i]]

曾金峰律师 发表于 2008-3-7 09:01

斑竹申请

[年龄]:40
[网龄]:3
[兴趣、爱好或专业特长]:音乐、看书、旅游、法律
* [社区注册时间]:2008.3
* [论坛级别]:
* [申请版面名称]:法律在线
* [在线状况(7天/周)]:3---5天
* [平均每天在线时间]:4小时左右
* [申请理由]:学以致用

半个诗人在流浪 发表于 2008-3-7 09:41

支持
就要严格要求
和必要的制度

苯苯狐狸 发表于 2008-3-7 11:22

曾金峰律师是云台山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我请他来,想让他做法律版版主请领导批复!

曾金峰律师 发表于 2008-3-7 22:16

回复 17# 的帖子

谢谢超级版主笨笨狐狸的推荐!

admin_hhc 发表于 2008-3-7 22:21

已通过。
欢迎 曾金峰律师 。。YC39YC

曾金峰律师 发表于 2008-3-7 22:30

回复 19# 的帖子

谢谢管理员!

dream 发表于 2008-4-16 16:38

好久没见

[b][size=4]这么有有趣的的文章了,呵呵,给老大顶起来![/size][/b]

dream 发表于 2008-4-16 16:38

楼主文章

[b][size=4]写的不错,很有深度,很有意思,以后常来给老大顶起[/size][/b]

jklm156 发表于 2008-4-23 01:48

楼主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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